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政,全面重塑药品价格形成机制

作者: 2026-04-17 11:56:00 浏览量:19

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政,全面重塑药品价格形成机制

 

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更好发挥政府作用,有效服务药品领域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,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这份重要文件旨在健全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,既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,又保障人民群众获得质优价宜的药品。

 

一、针对药品生命周期完善价格政策

 

《意见》根据药品上市后的不同阶段,提出了一系列完善重点环节药品价格政策的措施:

 

在新药上市环节,《意见》提出优化创新药等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机制,充分发挥市场在价格形成中的作用。在医保支付环节,文件明确要发挥医保支付标准对药品价格形成的引导作用,通过科学的支付标准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。在采购流通环节,《意见》要求健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价格形成机制,完善药品挂网价格管理,让药品价格更加透明合理。

 

二、鼓励各类主体参与价格形成

 

针对药品流通的不同渠道,《意见》提出了多方面的引导措施:

 

在医疗机构环节,要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专业作用,让医疗机构在药品价格形成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。在零售环节,要引导药店合理制定药品零售价格,确保药品价格的合理性。在线上渠道,要用好网上药店的价格发现功能,让互联网平台成为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重要补充。

 

三、加强关键领域药品价格引导

 

根据不同药品领域的特性,《意见》强调采取针对性的价格引导措施:

 

对于创新药领域,要促进创新药多元支付与价格合理形成,既要鼓励创新,又要保证药品的可及性。对于短缺药,要强化保供稳价措施,确保临床必需药品的稳定供应。对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,要加强价格管理,确保特殊药品的规范使用。同时,要规范药品原辅料价格行为,从源头上引导药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。

 

四、强化药品价格治理体系

 

为确保药品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,《意见》提出了一系列药品价格治理措施:

 

要实行药品价格风险预警,建立健全药品价格风险处置制度,及时发现和应对价格异常波动。要防范非理性竞价中标影响药品供应,确保集采药品的稳定生产和供应。要严惩药品和原辅料生产经营领域以缺逼涨等违法违规行为,维护市场秩序。要加强医药领域全链条穿透式审计监督,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。同时,要建立药品医保价值评估制度,为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。

 

这份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将迎来系统性重塑,通过健全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,既支持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,又保障人民群众能够获得质优价宜的药品,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。

 

信息来源:本文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》整理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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